写读后感注意区分自己的感受和作品的内容,不要把两者混为一谈,让人难以分辨,读后感让我们在文字中找到情感的寄托,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下面是丫丫文章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礼记的读后感通用8篇,感谢您的参阅。
礼记的读后感篇1
?昆虫记》是法国文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不朽的著作,他用了人生大部分时间来观察昆虫,更写出了十卷观察后的感言,世界怎能不为之轰动?《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界的荷马”、“昆虫世界的维吉尔”等桂冠。
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它们可称得上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其中,我对《狼蛛》这一篇最感兴趣,每个动物都会有自己的“杀手锏”,狼蛛的“杀手锏”则是它的两颗毒牙,十分凶猛,可以立刻致它的猎物于死地。狼蛛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纹,腿部有一圈圈灰色和白色的斑纹,长着四只可怕的眼睛,最喜欢住在长着百里香的干燥沙地上,每天都会吃新鲜的食物,它杀敌的方法就是扑在敌人身上,将毒牙刺入敌人致命的地方才能将它彻底杀死,成为自己丰盛的'晚餐。
看了《昆虫记》,我才发现昆虫的世界也是如此丰富多彩,在昆虫的身上其实也能看到人类的身影,尽管他们不会像人类一样用言语表达,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定有它的深刻含义。以前,我总是为了自己的快乐,频频杀伤小昆虫们,根本不顾它们的感受,看了这本书,我才后悔到了自己的错误,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礼记的读后感篇2
最近,老师让我读一本书。这本书是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里描述的昆虫生动,如唱蝉、镰刀螳螂、粪龟等。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蝉,不是他有甜美的歌声,而是他有酷的`外表,但因为他很有耐心,我记得每年夏天最喜欢蝉玉米长得很高,树林会明亮,每个人都在寻找美味的蝉,每天中午气温升高,蝉会发出甜美的歌声,承载自由歌唱。
禅宗生活在地下,每年冬天都会结卵。当鸡蛋在夏天长大时,他会从地下钻出来,然后爬到树上。几个小时后,他会长出翅膀,在空中自由飞翔。然后他的皮肤毅力不能在树上吹风吹雨。这是蝉。
我钦佩蝉。他们呆在吴光明的地下,过着有序的生活。当他们出来的时候,他们只能享受短暂的时间,然后慢慢变老,或者成为人们餐桌上的美味佳肴。我真的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来的。他们认为这只小蝉很有耐心,更不用说我们人类了,我想到了平时的学生,当老师布置更多的作业时,他们抱怨别人喊更多的作业,熬夜,此外,为什么有些人能写完呢?那是因为你没有坚持,没有耐心,没有毅力,所以我们应该像蝉一样学习么懒惰,要有毅力和耐心才能成功。
读完《昆虫记》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应该像世界上的一切一样做任何事情。我们应该有耐心、毅力和毅力,这样我们才能有成功的时刻。我们还想学习蝉。不要急躁。为了那一刻的美丽,我们应该坚持做好自己的腰围。
礼记的读后感篇3
寒假读了《昆虫记》,这本书主编是肖复兴,原著是法国作家法布尔。这本书解释了,关键词句的含义和作用。积累好词、好句、好段,了解作品的主要内容和。这本书的作者仔细地描写了昆虫世界。
其中,最喜欢读高手狼蛛那一章。狼蛛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和褐色的条纹,腹部有一圈圈灰色和白色相间的斑纹,狼蛛最喜欢住在百里香的干燥沙地上。狼蛛的居所大约有一尺深,一寸宽,是它们用毒牙挖成的.,刚刚挖的时候是笔直的,以后才渐渐地打弯,洞的边缘有一堵矮墙,是用稻草或者是一些小石子筑成的,看上去有些简陋,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是它的居所呢!
作者用土蜂来引狼蛛出洞,土蜂出来的时候已经死了。我觉得狼蛛就像一个凶残的屠夫,一捉到食物就将其活活地杀死,当场吃掉。狼蛛的毒素是一种多么厉害的暗器啊!狼蛛的毒牙不仅能结束昆虫的性命,对稍大一点的小动物来说也是危险可怕的。小狼蛛捉苍蝇的时候动作也是十分敏捷的。苍蝇常常在两寸长的草叶上,小狼一跳起来就吃掉了苍蝇。
?昆虫记》是一本可以触动淘气孩子心灵的一本书。这里有许许多多狼蛛一样的小昆虫。之前我认为萤火虫是一种非常可爱的昆虫,但是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之后,我发现了萤火虫居然是一种食肉昆虫。
从这本书里我还了解了很多很多课外知识,增长了很多见识,认识了昆虫世界,丰富了我的知识宝库。
礼记的读后感篇4
?小布头奇遇记》是孙幼军的作品之一。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老师的玩具不够分,只好再做一个布娃娃,她给这个布娃娃起了个名字叫小布头。老师把小布头分给了一个叫苹苹的女孩,从此小布头就在苹苹家住了下来。有一次,苹苹吃饭时把小布头放在了一个瓶子的瓶口上,小布头很害怕,一不小心掉了下去,但却不疼。苹苹又把小布头放在了瓶口上,这次小布头不害怕了,小布头又掉下了,正好掉在了苹苹的碗里,苹苹生气了,小布头也生气了,他想明天逃走离开苹苹。第二天,小布头果然逃走了,他来到了乡下,又掉进了老鼠洞里,还和老鼠们大战起来,经过很一系列的奇遇,最后小布头又回到了苹苹身边。
小布头是一个由弱小到勇敢的布娃娃。
礼记的读后感篇5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先前是一个十分的顽皮、粗鲁、没有同情心,经常捉弄小动物,不爱学习,喜欢搞恶作剧的人。
一天他因为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使用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家里被他欺负过的动物也都来欺负他。后来有一群大雁从尼尔斯家飞过,家里有一只大白鹅,也想跟大雁们一起去“旅行”。尼尔斯见大白鹅想飞走,立马抱住了它的.脖子,于是跟他一起飞向天空,开始了他的冒险旅程。
他跟随着大雁一起游遍了瑞典的各个地方,饱览了祖国旖旎的风光,经历了种种艰辛的磨难。他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许多诡计,他从强盗山逃出来,又差点被国王头像踩扁,他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出了小松鼠……尼尔斯和大白鹅莫顿也在旅途中经历了许多的困难和危险,也因此建立了深厚的友情。尼尔斯在大白鹅危难之际解救大白鹅,莫顿也在尼尔斯身边默默地关心帮助着他,它为尼尔斯找能吃的食物,想办法为尼尔斯取暖,还帮助尼尔斯建房过冬。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来到了拉普兰。
尼尔斯在危险和困难中锻炼了自己,最后终于回到了家中,恢复了身形,经历了诸多情景,打开眼界的尼尔斯,回到爸爸妈妈身边变得成熟了,由先前的虐待动物,不爱学习,爱搞恶作剧的男孩,转变成一个善良正直有责任心的男孩。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要和谐相处,不能肆意的杀害动物,要保护和珍爱它们,要给动物们留下绿色的的生存空间。同时这本书也让我领略了瑞典的山川河流奇特风光,浏览了瑞典特有的人文景象。
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有这样的机会,经历奇妙的旅行,成为像尼尔斯一样真诚、勇敢、善良、有智慧的人。
礼记的读后感篇6
?岳阳楼记》中第一段主要叙说本文写作的原因和当时的背景,第二,三,四段多为写景,从中渗透出作者的情感。第五段是最为打动我的一段,它多为议论,其中表现作者的思想和远大的报负。第五段中,作者揣思“古仁人”的思想,从他们身上借鉴出一些思想和理论。我从中感悟到,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是否应该学习“古仁人”一样,志存高远,在成功与挫折前面保持一种“不以物喜,不以已悲”的.良好心态,
在今日的中国,我们是否也应该“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虽然这种“忠君”思想,在今日有些不太适用,有一定的历史局限。但是现在人人都是国家的主人,我们应该以主人翁的心态去看待国家,所以我们无论身在何方,身处何种地位,都应心系天下,关心国事,以国家只是为己任。
如果,每个人都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境界,中国将永盛不衰,繁荣延绵,雄伟高傲地屹立在世界东方。如果这样,又何问“微斯人,吾谁与归?”呢?到时,天下人皆为一道,共奔繁荣富强。
礼记的读后感篇7
我是一位不折不扣的书迷,最近我看了一本让我如痴如醉的书,它就是一个文学史上的奇迹——《昆虫记》它的作者法布尔是法国的一位着名的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文学家。他再在这三样上面,样样都是出类拔萃。他还被世人称为“昆虫界的荷马,昆虫界的维吉尔”。我被法布尔深深征服。
这本书讲了大自然中非常有趣的一种生物——昆虫。他通过细致的观察分别描写了绿色蝈蝈、神秘池塘里的生物、爱好昆虫的孩子、被管虫、黄蜂等。描写了生物的生命过程。
这是一本让我记忆深刻的一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自然昆虫界的太多太多。我不知不觉对我之前瞧不起的昆虫的肃然起敬。从他的字间我了解到建筑师:蜘蛛,编织家:被管虫,预测天气的大师:松毛虫……我了解到他对昆虫们的热爱,让我也被这奇妙的昆虫世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非常佩服法布尔,他是这样的顽强在身体十分虚弱的情况下还能依然坚持着出《昆虫记》这样的在科学、文学都堪称精品的好书。他拥有对观察的热心、热情、细致、用心,使我佩服。我认为这是一种天才般的观察。他的辛苦没有白费,在四十年后,他用他的观察和昆虫一起努力终于铺成了一本精品《昆虫记》。我非常敬佩他为了自己喜欢的昆虫世界而不惜自己的生命时间也要创作的精神。法布尔这种对科学的向往,把他引进了科学这个奇妙的世界。这一点也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如果我们平时学习也像法布尔这样努力、坚持不懈的话,那我们的成绩一定会大大地提升了。
法布尔的让我了解了昆虫世界,而他的着作《昆虫记》则令我永远记住了法布尔这位伟大的人。
礼记的读后感篇8
不久前,我看完了一本书,叫《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的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就是:团结、智慧、友谊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一个非常喜欢虐待小动物的小孩叫尼尔斯,不料,有一天小精灵给他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儿,因此遭到了被他欺负的动物们的嘲笑;就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他们向尼尔斯家里养的鹅喊道:“跟我们一起去旅行吧!”一只叫莫顿的鹅忍不住了,便想一起去,这时,尼尔斯两手紧紧抱住莫顿的脖子,怕它飞走,可没想到,已经变小的尼尔斯却从此开始了一次漫长的`旅行……他们的旅途中有许多危险,但是他们用团结、智慧、友谊战胜了一切的困难。旅行中,尼尔斯变得懂事了,也长大了;我想,就像我们自己一样,这是童年中的一段重要的成长经历。
我喜欢这本书中的阿卡、大雁们、莫顿、邓芬,和那善良、机智、勇敢的尼尔斯,不过我最讨厌里面的坏狐狸斯密尔,说起坏,斯密尔真是坏透了……当然,令我喜欢的还有那瑞典的美丽迷人的景色!在我的想象当中,瑞典简直是让我无法表达出来,因为它太美了!
我读完这本书后,懂得了很多道理,我想大家推荐这本可以引领你们遨游童话世界里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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