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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雪故乡的情读后感篇1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和狗之间发生了许多伟大的故事,灵犬莱西的聪明才智、勇气、八公的忠诚和高手深深打动了人们的心。这个暑假我读了另一个感人的狗故事。这就是美国作家奇森罗尔斯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拥有两只属于自己的浣熊猎犬是少年比利的梦想。但是没有人认为这个梦想对贫穷的比利一家来说太远了,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妹妹们在内都能实现。(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家人)但是比利决心用自己的力量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实,用野兽捉野兔。只要能挣几美分,他都很努力,不埋怨。每天的劳累使他疲惫不堪,但并没有轻言放弃。随着时间的流逝,比利终于经过两年的努力,得到了丹、小安和两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他心爱的猎犬密不可分,成功地训练,丹和小安比有贵族血统的名犬好得多。(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家人)他们每天一起穿过山顶,寻找冰川,捕捉浣熊,与生死共结友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狩猎比赛的金奖杯和选美比赛的银奖杯,追踪最狡猾的浣熊,在奥沙克山区给比利颁发了崇高的荣誉。但是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狮子,在与狮子的搏斗中,忠心的老人为了保护主人,撕开了毛茸茸的耳朵,船两侧的辅助骨被爪子抓住,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传遍了全身。大卫亚设,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剧),战争)我停下来,眼泪在眼角打转。事与愿违,王丹牺牲,可爱的小安失去伙伴,不愿生活。
他们的坟墓里竟然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草!她像彩虹一样夹在两个坟墓之间。那是个神圣的地方,只有天使才能撒下羊齿草的种子。
他们都可以为自己的家人和伙伴献出宝贵的生命,上天为他们播种羊齿草的种子时,可以看到老丹和小安德拉已经到了永生。(一个家庭)。
故乡的雪故乡的情读后感篇2
鲁迅《故乡》读后感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
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故乡的雪故乡的情读后感篇3
故乡是唯美的,但也是不幸的。它在消逝,也在让我迷惘。
曾经的故乡有着涓涓的小溪,有着笔直的苍天大树,那蓝天白云更不在话下,一切是那样的自然,一切都是那样的和谐。
清晨,和煦的清风拂过,炊烟袅袅,时不时的还有清脆的鸟鸣声。寂静的山村像是在沉思,沉思着这样的寂静还能持续多久,同时山村还在沉醉,山村的沉醉仿佛不需要言语来表达,即便是没有阳光的早晨,情节的点缀也会是更加的精彩,因为它的沉醉已经深深地赋予每一寸土地。
故乡的一切是甜蜜的,有时我甚至把她当作我的恋人,因为她的背影和她那忧郁的眼神,让我也在梦里沉醉,深深地不肯离去,我甚至能闻到浓浓的杏花香,听到动()听的鸟鸣声。
但是,这一切还未等到我从梦中惊醒过来就变了,变得很快很快。反而证明了山村的沉思是正确。随后一台台机器、一辆辆大卡车还未经过主人的同意,已经像泉水一样涌了进来。村庄自然也就免不了一场厄运。大型的挖掘机、装载机看哪儿不顺眼就用它那锋利的`爪牙啃哪里,哪怕是岩石也变得害怕起来,树木就更不用说,山脉露出了寒骨,它在流血,在撕心裂肺地惨叫,但是他们会顾山、水、树的感受吗?
当我再次回家的时候,我已经完全迷茫了,我甚至开始怀疑这是不是我的故乡。公路虽然宽阔了,但是树又到哪儿去了?忽然一阵大风吹过,我看见了以往从未有过的黄沙,黄沙掩盖了蓝天白云。
我多么希望蓝天白云会再漂浮在我的上空,涓涓的河水能够叮咚作响,清风不再私语,就连岩石也说我很快乐。
然而,这一切已不可能,正如我怎样也回忆不起以前的故土一样,故乡在消逝,我的心在开始茫然。
故乡的雪故乡的情读后感篇4
?故乡书》顾名思义是写的故乡。全书共三辑24篇,第一辑写家乡、父母乡亲、风土人情;第二辑写古今慈溪乡贤,和与慈溪发生过关联的作家;第三辑写旅途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文笔平实细致,内容饱含浓情。作者在后记里说他在寻找精神的故乡,也是在寻找来路。精神的故乡何尝不就是亲情、故园情。于我而言,《故乡书》带来的阅读体验,一是“居然如此”的感动,二是“的确如此”的共鸣,三是“原来如此”的认识。
感动大部分源自作者对亲情的描述,特别是《走不出母亲的目光》、《陪床日记》两篇。他写到“我是一棵努力向上生长的树,但再高的树,根也在土地里。”是啊,为人子女,纵使我们远离父母在外拼搏,我们各方面的能力远远超过父母,但父母就是我们的根,我们终究还是要“回家”的。
共鸣则源自作者对童年、对农村生活的回忆。读《翁村纪事》一篇,我幼年在农村的.生活也浮现在眼前。对祠堂,特别是祠堂门口长条石凳的描述,让我迅速想起类似的场景。不同的是,我们那不是石凳,而是架在小溪流上的一座石桥,石桥护栏如同家中的长凳,高矮合适,恰好可以当座椅。石桥上也天天有人坐,是那座山村的一个闲话中心。每天傍晚,是石桥最热闹的时候,总是坐满了人,没有位置了,有些人干脆站在一旁聊天。可以说,这是村人结束一天的农活之后休闲放松的地方。此外,《过年》里热热闹闹的场景,我也很熟悉。虽然我家没有送灶、做忌日的习惯,但“掸尘”是一定有的了。我们也有“界厨”,自然也有对清扫它满腹的“抱怨”。当然,我的方言里,那不叫“界厨”而叫“碗聚”。
认识,主要是指我对慈溪的认识。作为一个“新慈溪人”,《故乡书》让我对慈溪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种财富,文字人生更是一种“高级”财富。文字记录历史,记录时代变迁,写这类文章的人,应该也必须得到敬佩。《把鸣鹤放进时间里》开篇,他就说鸣鹤是他归宿意义上的故乡。在他这个故乡里,我认识了姚云龙先生,重新认识了五磊寺,以前对我来说,它不过就是“浙东名刹”而已。另外,他写到两次在杜湖里游水的经历,在全书的一派正经文字中,可真是特别俏皮可爱了。
除了鸣鹤,《故乡书》里数篇写古今慈溪乡贤的文章也十分有意义。在品读美文的同时,也像是有一扇扇门打开了,冯骥才、余秋雨、黄震、袁可嘉、陈之佛、严子陵等等正向我们走来。若是没有这些人,如今的慈溪,恐怕要失色不少吧。如果没有这些人为慈溪注入了文化的厚重,如今的慈溪,会否只是一个充满铜臭味、“钱多、人傻”的经济强县呢?
故乡是如影随形的。故乡,在自古而今不计其数的诗文篇章里;故乡,在母亲的目光、父亲的胸膛里;故乡,更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我们都要心怀感恩之心,也同时要感谢作者用他的文字分享了这么多好故事、这么多慈溪文化名人的事迹。
作者的这支妙笔,早已生出绚烂的花来。
故乡的雪故乡的情读后感篇5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
故乡的雪故乡的情读后感篇6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她的草莓最甜,不过,她却从来不收钱,这是为什么呢?快来看看吧!。
在一个小镇上,有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它的草莓是镇上最甜的,每一个都多汁饱满,个个都很大。有一个青年每天都来这条街上买草莓,但从来没有到小女孩儿那里买过草莓,这一天,他走到了小女孩儿草莓店的前面,就想去买一个,当他走过去了以后,伸手品尝了一个,姆,好甜呀,那个青年就说:“我要买全部的草莓!”,小女孩说:“不可以,你一次只能买二十个!”。青年很奇怪,就说:“你快一点买完,就可以回家休息了,还可以在拿一点草莓来买呀?”小女孩说:“不行,今天就这一篮子,只有明天才有!”。
青年刚要付钱,小女孩就说,这草莓不要钱,你非要给钱的话,你想给多少给多少!。青年很又很奇怪,就所受丢了两块钱在桌子上,就走了。
那个青年想去学一学是怎样种出这么甜的草莓的,有一天,他就偷偷跟着小女孩儿走到了一个山上,突然,那个小女孩不见了,只见到三只狐狸,两只小的.一只大的。这时,青年才知道,原来这么甜的草莓是狐狸种的,所以比人类种的更甜一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美丽的神话就在我们身边,只是你没发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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